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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国美术奖.创作奖评奖工作在京举办
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·官方网站 2014-11-18 9:06:10 浏览次数:5781
 

   2014年11月14日、15日,“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”中国美术奖·创作奖评奖委员会43位评委齐聚京城,进行“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”中国美术奖·创作奖评奖工作。14日下午,评奖委员会召开了“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”中国美术奖·创作奖评奖工作会,参加会议的有评奖委员会主任:董伟、左中一、刘大为、靳尚谊;副主任:诸迪、刘尚军、吴长江;委员:(按姓氏笔画排序)中国美协第八届主席团、顾问:王明旨、王明明、韦尔申、尼玛泽仁、许江、许钦松、吴为山、李翔、杨力舟、杨晓阳、范迪安、施大畏、常沙娜、曾成钢、詹建俊;中国美协艺术委员会:徐里、冯健亲、龙瑞、何洁、张绮曼、李当岐、杨飞云、沈尧伊、邵大箴、侯一民、姜陆、胡伟、唐小禾、徐鹏飞、高荣生、常光希、韩美林、谭平、潘鲁生、黎明、薛永年。监审委员会由总监审汤鸿卫、杜军、丁杰,委员:刘冬妍、王艳、罗江华、刘建、咸艺、孙同和、董竟成组成。十余家媒体记者全程记录报道。

    会上,中国美协分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主席吴长江介绍了“第十二届全国美展”组织工作情况,吴书记从“第十二届全国美展”的筹备、调研、展区申办、美术家创作座谈、专家组观摩指导、各展区评选,到13个分展区入选作品的顺利开幕,全面梳理了“第十二届全国美展”的组织工作。

    文化部副部长董伟在会上作了讲话,他首先回顾了习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指出这些重要精神对我们今天的评奖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。他说,“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”中国美术奖·创作奖的评奖工作是展览整体工作中的关键环节,全国美展应该具有的权威性、导向性和示范性,权威性是由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来体现,导向性和示范性是通过作品来引领,既要通过高质量的参展作品来体现,更要通过获奖作品来体现。他对本次评奖提出了两点希望,第一,希望各位评委在评审过程中,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,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,紧紧把握展览的宗旨和主题,坚持严格的评奖标准,确保获奖作品的质量和水平,宁缺毋滥;第二,全国美展的评奖工作倍受社会各界瞩目,希望并且相信所有的评委能够坚持公平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,严格遵守评奖纪律,认真履行评奖程序,确保评奖工作的顺利完成。当然,在这个过程中,大家要营造积极健康、宽松和谐的氛围,充分发扬学术民主、艺术民主,也提倡不同观点之间进行充分讨论。

    中国文联副主席、书记处书记左中一在讲话中指出,第十二届全国美展13个分展区的展览已经顺利圆满结束,可以说我们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,也得到社会各界包括美术界的普遍的好评。从各分展区展出情况来看,美术家们的参与度非常广泛,积极性非常高。下一阶段,中国美术奖各奖项评选工作事关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的成败,就是能否提出大家公认的、代表当今美术创作水平,具有引领美术发展方向的精品力作。因此,左书记对本次评奖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,第一,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把握评奖的标准和导向;第二,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,确保获奖作品立的住,过的硬。评奖不只是对作者创作水平的评价,更重要是一种导向,一种示范,等于是树标杆,立标尺,历届全国美展的获奖作品都会对今后一段时间的美术创作、美术思潮产生相当的影响,因此评委们要严格贯彻全国美展各项评选的规定,发扬美术界好的传统,以作品的艺术水准论高下,不受作者地域、身份的影响,切实按规范按程序办事,使第十二届全国美展真正成为风清气正、佳作辈出的盛会。

    中国美协主席刘大为在讲话中谈到,全国美展13个展区几乎涵盖了当前所有美术门类,丰富多样的美术作品呈现出继承性、探索性、创新性的特点。当然,我们也听到一些质疑和批评意见,也的确存在习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谈到的艺术创作有“高原”没“高峰”等问题,这都值得我们深刻地进行反思。因此,我们更要履行好评委的权利和义务,坚持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的方针,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,特别是公平公正的原则,遵循艺术规律,坚持时代性、学术性、多元性、创新性的原则。评选出一批高质量、关注生活、注重体现民族气派、健康向上主旋律的作品,彰显中国美术的特色优势,并在世界美术发展格局中发挥我们的积极作用,为传承民族精神,建设和谐文化,实现中华文化伟大复兴做出我们的贡献。

    此后,各展区评委会代表介绍了展区评选及获奖推荐作品情况。中国美协工作人员向评委们宣读了《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美术奖·创作奖评奖工作条例》、《监审委员会工作条例》、《评委守则及评选现场注意事项》,并介绍了本次终评的评选办法和评选设备的使用方法。

    14日下午至15日上午,“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”中国美术奖·创作奖评奖委员会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透明”的原则,经过多次热烈讨论、反复确认、复议,认真严格地履行评选程序,最终从176件获奖提名作品中推选出了“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”中国美术奖·创作奖的金奖、银奖、铜奖以及优秀作品奖共计160件,顺利、圆满地完成了“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”中国美术奖·创作奖的评奖工作。

    据悉,“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第二届中国美术奖•创作奖、获奖提名作品展览”将于12月15日在中国美术馆展出。
 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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